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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

2021-12-24 来源:诗宠网

法律分析:漯河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

(一)女职工生育申请生育保险待遇

1.产道分娩或剖宫产证明原件

2.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3.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4.医疗费用发票原件

5.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(由他人代办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

6.参保人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

(二)计划生育手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

1.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

2.医疗费用发票原件

3.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(由他人代办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

4.参保人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

(三)男职工申请看护假期补贴

1.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

2.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3.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4.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

5.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(由他人代办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

6.参保人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
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
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
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:

(一)生育的医疗费用;

(二)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;
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

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

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

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
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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